法律问答

收取培训工作的费用是否合理?收取工资是否合理?3月份我为一份保安工作支付了400元,但是我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8月底,客户给了所有保安,回到保安公司后,公司要求辞职支付报酬。合同是两年的工作,半年的工作,半年的工作。我没有半年的工作。我没有半年的工作。这合理吗?

2020-06-17 10:5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了服务期的,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向用人单位支付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你好,律师费用这样收取合理
  •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不具有培训费用的,建议双方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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