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倘若从租用公司租车,出了安全事故,车险公司索赔吗?

2020-06-17 19:44: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2)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3)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物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由于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造成的损失;
      
    (4)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5)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6)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9)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5. 所有不负责赔偿的部分损失想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都需要特别投保专门的保险。
  • 首先,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同时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报案,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损失情况、伤亡情况及简要经过等。其次在向交关部门报案后应和租赁公司取得联系,一般租赁公司对所租赁的车辆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主要险种,在和租赁公司取得联系后,向其说明事故的具体情况,并按租赁公司的要求采取响应的行动,例如等待租赁公司人员的到来、收集必要的文件等,这对于过后和租赁公司商议处理事故损失有很大好处,并有助于从保险公司顺利获得理赔使损失降到最小。
  • 我们需要知道保险的两个基本功能,一是分散风险;二是损失补偿。没有风险的分散,就不可能有损失的补偿;分散风险是前提,补偿损失是分散风险的目的。
    通常在财产险领域,赔付金额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物的价值,靠摔个自家电视机骗保成富翁还是很困难的。
    健康保险中的费用补偿型医疗险也是以实际医疗支出额为限的,参照损失补偿原则,即保险金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因此,即便在多家险企投保医疗保险,也只能依次理赔,获赔总额不会超过实际医疗支出。

    此外,监管对涵盖未成年人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也有相关限制,买了多家公司多份保险,保额超过监管限制的,理赔时以监管限额为限。这点,做父母的需要了解。
    除搭乘飞机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相关责任的保险金额不做限制,其他涉及未成年人死亡身故的保额限制如下: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而对于一般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只要投保时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之内,发生保险事故时,多份保险是可以按合同约定保额赔付的。

    对于意外险,其中的意外医疗责任的赔付也是以发生额为限,意外身故或意外住院津贴是可以多份按合同约定保额赔付的。 当然,一个收入普通的客户投保时,明明身上有了200万保额的意外险,还要在其他家公司投保上千万保额的意外险,这个可能目的就不纯了,有可能会引发保险公司的拒保。
  • 关于车祸保险赔偿,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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