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她双方父亲是战友关系,经双方家长引荐,两人自由恋爱,未婚先孕,于1996年登记结婚,由于当时双方年龄不到法定年龄,所以由村支书出具证明,当时报的生日为1971年,而我实际年龄是1974年。也就是我们的结婚证登记的年龄与我们的身份证年龄不一致。婚后,我们育有一儿一女,现儿子已经15岁,女儿13岁。结婚后,将她的户口牵至我处。儿子户口落在我处,女儿户口落在她娘家。但结婚后,我们性格不合,三天两头吵架甚至打架,她打架不顾后果,往往都是我受伤严重,我的眉毛处被打破缝了4针,背部被打伤留有10厘米长的伤疤,左手臂被咬伤留一圈深深的牙齿印。去年8月,我和她再次战争后,心被伤得支离破碎,对她心灰意冷,离家出走,也没有离婚的想法,只是打算从此偷偷地给儿女寄钱,永远都不见她,不回有她的家了。但她整天打电话骂我父亲,把我父亲气得生病,又去打我妈,跑到亲戚单位上去闹事,我实在忍无可忍了,终于下定决心跟她离婚。以前是她逼着我离婚,现在我真要跟她离,她又不愿意离了,把结婚证藏起来了,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我一个人拿着她的证件去补办了结婚证,这个结婚证是按真实的身份证补办的。我们已经分居1年零2个月,并且分居期间她打我母亲,骚扰我父亲及亲友,但上个月的第一次开庭却被判不准离婚。我必须明年4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我的忍耐力已经到了极限,永远都不想跟打伤自己母亲的女人在一起生活了,连看她一眼都不想。

现在我想问一下:

我的旧结婚证上两人的生日都是假的,补结婚证只有我一个人到场,她并未到场。我的这种情况,结婚证是否有效?是非法同居关系还是事实婚姻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关系,那我必须等到明年4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是非法同居关系,我需要怎样去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如果我主张我们的非法同居关系,那么我们非法生育两个孩子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给我出具证明让我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是否需要受连带?另外,我一个去补办结婚证,帮我补办结婚证的人是否要受什么处分?



万分谢谢!

2018-10-12 19:5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不属于婚姻关系,只要依法登记的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
    同居的范围可概括为四种: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4、婚外或同居外之姘居。即秘密同居。
  • 你好,关于事实婚姻证明的构成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
    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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