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的结婚证书,我用侄子的名字买了房子,那就是房地产属于他,银行贷款,我一直在付,他最近卖了房子,那么,买了我房子的家人,还在银行贷款,我没有停下来付银行贷款,钱买房子,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给我,我该怎么办?

2020-06-19 08:12: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借款人仅仅能提供结婚证而无其他证明材料的话,是无法办理贷款业务的。 结婚证在贷款过程中,是一种申请贷款所需的辅助材料,并不能用其直接申请贷款。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的时候,是会考虑到该笔贷款的风险的,而如果证明自己是否有风险,就需要借款人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同时要求征信良好。
    而结婚证明,仅仅只是属于身份证明。 如您想要使用结婚证办贷款的话,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以及当地人民银行打印的征信报告材料。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到当地贷款机构办理贷款。
    如您在贷款过程中,可以提供房产、汽车等财产证明材料的话,将有利于申请贷款及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

  • 一、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房价30%外地人士40%或以上自筹资金的存款,以及具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工作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  
    3、向售房单位索要的:a、《市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房地产权证》(现房)的复印件。b、售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5、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 房产在进入继承程序之前(被继承人生前)、或者在继承完成以后都可以加名字,但是在继承过程中,不能加名字。
      一,无房贷的房子遗产继承前/后加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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