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房子租给乙方经营,租赁期为10年,10年间乙方投资丙方扩建房子,在我同意的情况下建造。 现在租赁期满了,不想回收房地产,但乙方和丙方要求我买扩展部分。 对不起,我和乙方在租赁协议中说,需要回购吗?过期后,乙方投入的固定资产部分不能拆除,免费留在甲方。 这个有效吗

2020-06-19 20:45: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出粗屋注意的问题
    要明确的约定交房的时间和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不要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简单的约定,租赁合同终止后,卖方交付房屋。还要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因为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这一点我们要注意。
    要明确约定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承租人未腾退房屋,卖方负有请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义务
    因为就租赁合同而言,卖方是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卖方有按期交付房屋的义务。
    要明确约定买方保留一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再支付
    因为卖方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可能人都很难以找到,但是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卖方的多项义务尚未履行。
    未来购买出租中的房屋要分清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房屋出租行使的是使用权,这两者并不冲突。
    另外,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
  • 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出租方(甲方): 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乙方): 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房屋地址: xxxxxx;
    二、室内附属设施:xxxxxxxxxxxx 。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xxxxxxxxxxx。
    1、租用期限:自x 年x 月x 日起至 x年x 月x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xxx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x支付,另付押金 xx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x xx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xx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入住时的电表度数:xxx ,水表度数:xxxx 。
    出租方: xxxx承租方: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签约日期:xx 年xx 月xx 日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你好,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