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郭俊安与被告井丽军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请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

离婚
2018-10-13 16:5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纠纷属于典型地民事案件纠纷。一般有如下离婚纠纷:

    1、一般离婚涉及三个方面问题,
    1、婚姻问题、
    2、子女抚养
    3、财产分割。

    2、婚姻问题,离婚有两种情况,
    1、登记离婚,
    2、诉讼离婚。双方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3、子女抚养问题,首先考虑子女利益,然后可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决定子女由谁抚养。

    4、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一般归自己,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分割。
  •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法庭判决只有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

    到民政局登记离婚,才发给离婚证。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都可以证明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
    若要再婚的话,则可以携带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来证明,总的来说,离婚判决书就相当于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