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不需要男方支付抚养费,离婚已经有6年了,现在还可以重新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
2020-06-21 06:2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可以起诉追索抚养费,给付的金额根据离婚协议和现在的生活标准确定。
  • 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