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转岗位试用期延长是否合法

2020-06-21 11:2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可以对试用期随意延长,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试用期时间与公司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 延长试用期需要双方协商方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公司延长试用期的行为一般认为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中三年以上包含三年,不得超过六个月包含六个月。
    即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多可以约定六个月的试用期。但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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