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友于2010年4月领取结婚证,之后商议一起在我父母给我的土地上建房,土地证上是我的姓名。现房已建好,他投入的钱是十万,我投入的是三万。但他现在突然反悔,要我还他投入的钱,已经到法院去起诉我了,但在起诉书上却说我们未婚,并只要求我还他投入的十万元钱,并没提我们婚姻的事,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非常的着急。他以前对都很好的。不幸的是我们建房时包工头被机器砸死了,我们又商议还死者家属六万元钱,他呢因为贷款没及时还上,被列为黑名单,不可以再贷款了,这时又碰到他爸生病住院,因为压力啊各方面原因人就变了。我现在很难过,不知该怎么办,我想知道要是上法院,我是承认是婚前建房还是婚后建房对我比较有利呢?法院大概会判还给他多少钱呢?施律师,求你帮帮我,我想请律师但是手头很紧,就只有用这个方式求你了,但愿你能帮帮我,谢谢您了!我还想知道,是不是这个案件,如果不涉及离婚,是立不了案件的呢,因为存在婚姻关系的话就不存在谁还谁的钱了,这种说法对不对啊?再次感谢您!!

刑事辩护
2018-10-14 19:2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也属于民事诉讼,但是,由于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关系。所以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非法谨慎。并且,根据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的时候,必须以先调解为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均分,共同债务也应当均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法院的收费是50-300不等,财产分割涉及20万以上,还要加收。具体见下面规定。诉讼费用也是先调解再判决。一般是双方分摊或者由拿到财产特别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过错方负责。
    4、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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