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姐出车祸,肇事者欠我家二十多万,五年多一分也没要回来,后来协商同意他家给6万结案,写的协议是七月一之前付清,否则按原判决执行,结果他家违约,七月5号才给的,当时我们坚决不要,就想按原判决执行,强制执行他,结果执行员却说,你不要我也不能去抓他,他家有孩子,不能把孩子饿死吧,没办法,我家就接受了,写了一个谅解书,现在我想继续按原判决执行,必须显示公平成功了执行庭才能执行,还是我直接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就可以?

2018-10-15 06:4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被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条例,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因为,《条例》没有规定住房公积金不得执行,司法解释也没有相关规定。《条例》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限制,只是为了保证其用于居住条件改善目的的实现。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住房公积金可以被强制执行。
  • 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单位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以下列项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选择填写):
    一、请求执行……(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及制作机关、案由和案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元。
    二、请求执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元(暂计算到××××年××月××日止)。
    三、请求交付财产……(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
    四、请求完成……行为。
    五、其他请求……。因……一案的法律文书业已生效被执行人拒绝遵照履行(或被执行人尚有……部分没有履行)。为此、申请你院予以强制执行。附:
    1.申请执行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份
    2.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份及身份证复印件(份
    3.申请执行用法律文书副本(份
    4.其他文件×份此致××××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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