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和陈某就工资待遇问题发生纠纷,陈某向A市申请劳动仲裁。我公司逾期提出管辖异议,但劳动仲裁程序依旧进行,我公司不服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仲裁
2018-07-05 16: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由此可见,你如果仅对程序置疑,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证实孙某在仲裁该案时有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从而主张撤销该裁决。同时,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你仅对实体不服的话,必须把握15天时效,及时起诉。若程序、实体都不服,应同时提起申请和起诉。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后,申清人不服,诉诸法院,其一请求为撤销仲裁委的仲裁决定,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各项赔偿等,请问法院在作出实体判决时,能否支持当事人的第一项请求,并作出实体判决,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什么性质的机构,其所作出的决定效力如何,法院作出撤销其仲裁是否属民事案件调整的范围。请解答,谢谢!答复:你好,你的第一个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法院是否支持申请人的要求,要看申请的人的请求是否合理合法、对你说到的仲裁决定也要经过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撤销或是支持,对于不合理的裁定,法院可以予以撤销。由于具体的情况你没有说清,因此,在此无法就该问题给你答复。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对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如果该仲裁员影响裁决的公正,你必须有相关证据支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除外。 仲裁作出之日起仲裁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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