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在结婚后,以我的名义买的房子和车,他都给我写下了“愿意将房子和车子赠送给我”。如果在若干年后我们都去世后,或者丈夫先去世后,我丈夫和他前妻所生的儿子有权分割我的房子和车子吗?( 我丈夫离过婚,和前妻所生的儿子归女方)

2018-10-15 12:3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房产赠予是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的给予他人的行为,接受赠予的人由赠予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限制,房产赠予可以附条件,房产赠予是在赠予人生前将自己财产给予他人并办理实际交付生效。
    房产继承是被继承人将自己的房产以遗嘱的形式决定给予其继承人的行为,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享有继承权,
    赠予的房屋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即在交付之前赠予人可以撤消赠予,交付后不得撤消。
    继承的房屋如果被继承人修改遗嘱的或变更遗嘱的,由新的继承人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按遗嘱继承房屋产权
  • 夫妻婚后买房的,存在下列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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