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请求公司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产生了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我又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吗?。

仲裁
2018-07-05 16:4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起诉不需要提仲裁裁决结果。只要一方起诉,仲裁裁决书就不生效,也不需要法院撤销,实际,起诉后,法院就是重新开始审理,仲裁过程可以当没发生过。劳动合同关系其实不准确,应该是劳动关系,由于仲裁裁决书不生效,法院自然不需要纠正。
    总之,法院并没有错误。如果你想上诉成功,还得从实体证据上考虑,究竟存不存劳动关系。
  • 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包括: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劳动争议诉讼的审理程序  
    (一)一审程序分4个阶段进行  
    1、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3、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需要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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