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每个月发放工资是月中15号,这个月15号发放工资是以这个月2号到月末30号,可是我恰好是发放工资今后的17号到,下月发放工资我该是一个月半的薪水,但只发一个月,我因刚到这企业因此不清楚企业如何统计分析薪水,而正中间已过三年才发觉薪水少算十几天,这一薪水我权规定重发送给我吗?

2020-06-23 18:4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后满一个月开始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劳动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员工工资往往有很多因素,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等变动很大,所以要根据公司提供的工资表等进行核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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