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和原单位打官司,劳动仲裁裁决恢复劳动关系。但单位不接受,到法院上诉。目前法院仍在审理中,但现在我的一个朋友邀请我到他的公司上班。我该如何处理? 如果我去朋友单位上班,是否会对目前的案子产生不利影响?

仲裁
2018-10-16 12:1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对劳动仲裁不服该起诉劳动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
    公司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为被告。
  • 关于劳动仲裁裁决的期限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 首先,你想仲裁的话 对公司没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很多公司都涉及劳动争议的仲裁的 其次,要是符合裁员的程序 就是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要是违规裁员的话 是可以要到双倍赔偿的 一般按程序裁员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要有工会的参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