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在一家银行做保安,我是劳务派遣人员,现在合同就要的到期了,劳动合同终止,我想继续留下来,续订劳动合同,但企业不同意续订,根据劳动合同法,我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05 18:2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经营。所以你可以收集你们单位是否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单位同岗位职员工资,你现在工作岗位的性质,签订的劳动合同等与工作相关的资料,你可以到监察大队举报或是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合同关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 1、你好,你是劳务派遣,你的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受劳动法规保护的。
    2、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是终止的。
    3、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应当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
    5、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你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的,劳动监察大队是可以依法处理的。
    6、同时,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是应当继续为你安排工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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