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需要您帮助解答。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被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我朋友不同意,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05 18: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一)事先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送达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有送达劳动者,始发解除效力。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往往拒签相关文件,那么用人单位在招聘用人过程中就应当做好劳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比如说在招工阶段可以要求劳动者在提交员工登记表时确认送达地址,或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等。

  • 1、劳务派遣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解除可以得到赔偿;
    2、老板的邮件还没有说辞退你,而且邮件要公证,如果单位辞退你,要单位出具书面盖章的解除通知;
    3、解除理由不存在或不合法,你可以得到双倍赔偿金,既工作1年支付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你的合同期限还长,你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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