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生有我和哥二人,在我两兄弟结婚前父母有4尖地基和一条走路过道(共约有5间地基),父母在这地基上造了3间2层楼房。后因我兄弟二人各娶妻分家,因地方不够,8年前哥在村里批了新农村地基建房。我住在父母分给我的一间半屋里。前年11月份我也想造房,去批地基,村里安排我在老地基建房。去年2月份我拆了旧房建新房,补偿给哥6700元(哥分得的一间半屋的钱)。我还拆了父母的一间小屋,准备造好大屋后 再给他们造好小屋。可我哥还要一间地基(含庭院部分)。
我想请教:我哥新农村已经有了地基,这老地基他还有权要吗?还有我嫂说:两田制分地时,她的户口已在,而我妻的户口还没在,因此她家该有老屋3间地基,而我家只有二间地基。
可我认为我哥家在新农村已有地基,而老地基村里已经批给了我家,我哥家无权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