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服仲裁裁决书的部分内容

仲裁
2020-07-01 09:3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职工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你不签收不影响裁决书的效力,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15日不起诉,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
  • 不服劳动仲裁,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如果期满没有起诉,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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