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很热,所以请了几天假,上司说我不想做就辞职了,我辞职了,上司还没批评,到现在已经10天了,我也没有写辞职报告书,但是,我去了公司,交了便当卡工作服等相关的东西

2020-07-02 07:1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鉴于你们单位领导的答复,你可以不用理会,当然,记得你要保留好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比如说你提交辞职报告等,只要在你交了报告日起满一个月时即可不用前来上班,对于他们所谓什么正月十五前不受理完全就是放屁,到时候如果他们扣压的工资和压金不全额退还的话,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促裁中心申请仲裁
  •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