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再婚前把房产公证赠与给了我,附加条件是要赡养他他居住到百年后,现在我后妈瞒着我把她孙女转学也带过来,在我家上学和居住(才上五年级),我没办理房产过户,我有权不让她孙女居住吗?我爸百年之后,如果他们不肯搬走,我有权赶他们走吗?需要去过户吗?如果不过户,我爸百年后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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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过户的问题,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继承权公证书”
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
遗嘱公证书”和“
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
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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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
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
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
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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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过户的程序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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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