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和前夫离婚快点三年了,房子买四年了,我来还房贷,公积金贷款是前夫的,房子归我,公积金贷款就以前夫名字,离婚以后前夫信誉卡逾期还不上了,我还房贷银行有权利扣除我还房贷的钱,给他换信誉卡钱吗?

离婚
2018-10-19 07:3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按揭购买的房屋,在没有还清银行贷款前,如果进行房产过户,必须由借款人通知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取得银行的同意后方可办理。而如果没有通知银行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房地产主管机关是不予办理房产过户的。
    实践中银行由于担心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降低,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一般是不同意办理转按揭和房产过户的。这就带来了按揭房屋分割上的难题。基于上述原因,在离婚诉讼中为保护作为善意第三人的银行利益,避免造成新的纷争,法院一般不会对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屋做出产权上的分割,只判决房屋由哪一方先行居住。
  •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有权利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则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来最终判决财产如何分配,

  • 1、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前储蓄应当各自属于个人财产,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分割房产时应当予以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