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5年4月,我把自己的商店转给了别人。他没有钱,然后他欠了5000美元,写了一张便条,说他欠了半个月。因为他处理不了,关了它,卖了它,现在他没给我。我打电话给他。他说不。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开始问。

2020-07-04 14:46: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如果店铺经营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铺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

    2.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店铺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铺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3.双方鉴定《店铺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4.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5.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鉴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 债权转让可以是三方当事人之间重新签订欠条,也可以是债权人给债务人一个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书要写明债权人、受让人以及债权的相关信息。 两种方式都是可以的,是合法有效的。
    在债权转让的时候,不需要考虑债务人的观感,因为债权转让只需要对债务人通知到,就发生法律效力了,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 房东不同意,是不可以转租的。
      依我国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房屋未说明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情况下,房东和房客均有权随时解除租赁。
      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租客转租房屋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转租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对给第三方租客造成的损失,由转租者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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