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5月份我和老公订婚,他父母连借带凑交了八万块钱首付按揭为我们买了新房,因为是用的他父亲的公积金买的,所以当时购房合同上是他父母的名字,可是从订婚开始他父母就要求我们自己交房贷,老公在超市工作扣除保险后不到千元都不够自己花的所以只能我一人承担房贷还款,5月份订婚9月份正式领证结婚,期间房贷和房子的装修费还有购买家具电器的钱都是我一个人承担的,结婚后一年多后也一直是我自己交,房产证的名字还是他父亲的。结婚有一年左右的时间老宅的房子说有拆迁的规划,老公为能多赔偿全家人东凑西凑从新盖了个三层楼有七八百平米吧等待拆迁。可房子刚盖好老公就要求离婚,(原因是从结婚前就开始和同单位的一个女孩在一起了,经常带回家过夜,我也发现过但没抓到现场,老公起诉离婚时不承认有过错说是我们性格不合,我也没有证据,而且他说我们俩没有共同财产新盖的房子和新买的楼都是他父母的名字跟我们没关系,让我一个人离开,留下7个月的孩子他抚样让我出抚养费,他和婆婆都说当时和我结婚就是为了家里能过的好一点)我们和公婆一直没有分家户口都在一起,一直以来觉得他姐姐早出嫁了就哥一个也没有和公婆分的那么清楚过都觉的在为我们过呢。让出钱就出,可是现在倒好什么都没有。每次交房贷的回执单婆婆也都收起来了,我们装修时的票据她也都拿走了,我现在什么证据都没有,只记得每次我去交钱银行有签字确认是我的名字。您说现在我该怎么办?急盼回复!谢谢!

2018-10-20 09:3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没有户口,同离婚时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只要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补充户口,办理离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无影响。
    仍然按照一般离婚财产分割程序走。
    即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