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欠他人五万多元,借书上明确记载每月乙方还甲方五千元。 现在,乙方在约定的时间之前不还款,而且也不接甲方的电话,甲方的邮件也不回复。 对不起,甲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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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法律规定:债务应当偿还。故你可以通过诉讼要回你的钱。
二、起诉只要写好起诉状,带好身份证,到法院立案就行了,同时预缴诉讼费。开庭时出示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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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有关债权证据和债务人的身份情况证明,及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要求对方归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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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偿还欠款,并可申请财产保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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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