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邓**与郝文书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邓**诉被告郝**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邓**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邓**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邓**撤诉。

案件受理费75元,由原告邓**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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