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我与魏**为离婚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李**与被执行人魏**为离婚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1)正*新初字第001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正**民法院作出的(2011)正*新初字第00189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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