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以广检刑诉(2014)1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7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认为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李某某不在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犯开设赌场一案中止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雷*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季*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李*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严*、蒋*、赵**、余*、方*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刘*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高*、王某某、周*、杜某某、梅*开设赌场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被告人邵X、邵XX故意伤害、邵X开设赌场案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被告人欧*XX、何XX开设赌场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余某某、周某某、程某某、胡某某、汪某某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