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孙**、杨**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诉被告孙**、杨**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李**于2014年10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原告李**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李**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25元,由原告李**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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