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赖**诉被告十堰**有限公司、湖北**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原告赖**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赖**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赖**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00元,原告赖**负担1850元。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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