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唐某某、张*等与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涌泉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唐某某、张*某、张*诉被告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涌泉街道办事处拆迁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7日立案受理。诉讼过程中,原告唐某某、张*某、张*向本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原告唐某某、张*某、张*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唐某某、张*某、张*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唐某某、张*某、张*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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