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茌平县**有限公司与薛**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茌平县**有限公司与薛**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交纳过付款10000元,并过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6)鲁1523民初80号调解协议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