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绵阳启**限公司与重庆川**有限公司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川**有限公司诉被告绵阳启**限公司、重庆**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重庆川**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11年6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川**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五)项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7300元,减半收取28650元,由原告重庆**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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