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杨*,男,现住同上。
被执行人黄**,现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羁押于伊通满族自治县看守所。
本院认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刑事附带民事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本次程序无法继续执行,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可予以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某某某强奸罪一案刑事裁定书
某某某故意杀人罪一案刑事裁定书
故意杀人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某某某绑架罪一案刑事裁定书
毕*与杨*诬告陷害二审刑事裁定书
毕*与杨*、朱*诬告陷害二审刑事裁定书
吴**减刑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