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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姆龙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移**有限公司与被告欧**(上**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移**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于法无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移**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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