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马**与冯**,冯**健康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受理原告马**与被告冯**、冯**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马**于2014年10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马**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马**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