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梁**与江津区**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梁*均诉被告江津区**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梁*均逾期未缴纳本案诉讼费,依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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