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与马*、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张*凯诉被告马*、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原张*凯于2016年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张**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张**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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