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12月25日预登记受理原告高**诉被告李卫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庭将本案交由诉讼调解对接中心,依法由审判员申同心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现原告高**于2016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高**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高**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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