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温岭**管理局与叶**、潘**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温岭**管理局于2014年5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温工商处(2014)508号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书面审查。

2015年6月4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本次执行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未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申请执行人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撤回本次强制执行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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