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沈红旗等与武汉市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王**、沈**、尹泓诉被告武汉市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及武汉汉**资有限公司土地挂牌行政行为违法一案,本院2015年1月21日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三原告2015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王**、沈**、尹*撤回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沈**、尹*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王**、沈**、尹*共同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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