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杜**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胡*、曾**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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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X局与毛XX一案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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