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唐**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徐**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尹X清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贺**、周**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雷方红计生行政征收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刘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匡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吴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廖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魏XX一案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