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常**X局与张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罗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刘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匡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吴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周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X局与郭XX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刘**、赵**计生行政征收一案行政裁定书
常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张*、向*计生行政征收一案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