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音**管理协会与秦**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音**管理协会诉被告秦**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中国音**管理协会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原告中**体管理协会已预交),由原告中**体管理协会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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