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珠海金利**开发有限公司与潘**、邓**、黄**、游**、杨**、文*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珠海金利**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潘**、邓**、黄**、文**、游**、杨高杏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六案中,因案件需要,需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2014)珠金法平民初字第230-235号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此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