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子抵押给个人的手续

2021-05-17 09: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房产成为价值很高的不动产,也成为抵押最好的标的物。那么房子抵押给个人的手续是什么?房屋抵押协议书内容有哪些?房屋抵押有哪些风险?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子抵押给个人的手续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房子抵押给个人的手续

一、房子抵押给个人的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抵押给个人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

2、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

3、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他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自己持有。

4、对方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

二、房屋抵押协议书内容

房屋抵押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押的双方当事人。

(二)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情况等。此项内容主要是为了使抵押的房地产特定化。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这一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就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等问题达成的一致约定。

三、房屋抵押风险

1、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还清贷款,收回成本并能挣取一定的利润;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时,借款人为了转嫁损失,即使他有偿还能力,他也主动违约拒绝还款。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量的一条重要原则。现如今流动性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的住房贷款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吸纳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贷款却属于长期贷款。这种短存长贷的行为使银行的流动性非常低,继而带来流动性风险。二是银行持有的资产债权不易变现,极易导致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可能丧失在金融市场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增加机会成本带来的损失。

3、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周期风险是指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相比其他产业,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经济扩张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量增大,房屋的变现不成问题,银行与个人都对未来充满乐观的预期,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数量也急剧增加。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剧下降,大量贷款无力偿还,即使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也因为房地产业的疲软无法变现。这时抵押风险转变为银行的不良债权和损失,银行则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极易导致银行的信用危机甚至破产。

4、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它是由其业务短存长贷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利率的波动无论是涨还是跌对银行都会带来损失。如果利率上涨,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也随着上调,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偿贷压力,借款额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长,其影响程度也就越大,从而增加了违约风险。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从当前资本市场融资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来提前偿还贷款,给银行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提前贷款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的现金流量发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

房产抵押给个人的手续比较简单,只需要签订抵押协议书,以及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就可以了,但是在签订抵押协议书的时候仍然要注意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子抵押给个人的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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