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土地抵押权生效要件

2021-05-17 10: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抵押权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我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抵押权的生效要件就是办理抵押登记了。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土地抵押权生效要件的相关内容。
土地抵押权生效要件

一、土地抵押权生效要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因此,若房产在抵押之时没有进行抵押登记备案手续,那么此时房产上的抵押权未生效。

二、土地抵押权生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先抵后租下抵押权未登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保护

先抵后租涉及到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当然这是在抵押权有效成立的情况下。由于抵押优先基本原则的确立,在抵押成立在先的情况下,租赁不得对抗抵押,即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由于不动产抵押权采登记生效主义,未经登记,不动产抵押权不成立,因而该条实际上确立了不动产抵押权设立后再行出租的,租赁不得对抗抵押。但如果之前不动产上的抵押权未成立,此时不动产上即不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人将不动产再进行出租时,承租人对不动产的优先购买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土地抵押权生效要件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也并未生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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