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

2021-05-31 10: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自留地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与满足农民最基本住房需求的宅基地不同的是,农民可以充分利用自留地生产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的需要。那么,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有哪些?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

一、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

自留地和宅基地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的用途和利用方式有所不同。

宅基地是供农民修房屋居住的土地,村集体经济专门划出宅基地来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以维持农村的稳定。

自留地是供农户种植弥补口粮不足的土地,农民可以利用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

二、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吗

因为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向分离的,这导致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不动产权。可以采用划拨、出让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物权。可以跟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等。

因为用益物权的特点在于是用他人之物。而对于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某种权利的具体支配范围内,可以对抗一切人,包括所有权人,从而形成对所有权的限制。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利用他人土地从事建造活动,且均可在集体土地上设立。但二者也存在着诸多区别:

1、在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上有所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

2、权利内容不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或投资入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及出资。

3、取得方式不同: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审批的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通过转让或划拨方式。

4、设立要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不用登记就可以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要进行登记。

5、是否有偿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须交土地出让金。

6、存续期限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且不得超高法定的最高期限。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与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的有关法律知识。自留地可以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农民可以有效的利用自留地来增加收入,而宅基地主要是满足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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