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永久居住权协议怎样写

2021-06-11 14: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谓的永久居住权指的是房屋永久使用权,是没有产权的公房,民事主体对永久居住权只享有居住的权利,不能够投入到市场上交易买卖,永久居住权协议书应当注意格式。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永久居住权协议怎样写的相关内容。
永久居住权协议怎样写

一、永久居住权协议怎样写

参照协议书格式要求,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书写格式如下:

今有XXX的房子位于XX位置,XXXX与XXX为XX关系,现决定将该位置房产居住权送与XXX直至其死亡,房产一切处置权仍为XXX所有

协议人:XXX,XXX

XXX年XX月XX日

二、协议书格式

1 、标题: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 、正文:条款内容

协商目的;协商目的责任;协议的时间和期限;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落款{签署};签署日期。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

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三、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永久居住权协议怎样写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永久居住权协议与民法典上规定的用益物权中的居住权合同是不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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